關于啟動我校2016-2017學年國家助學貸款相關工作的通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6-09-02 浏覽量:次
各年級:
為保證我校2016-2017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順利開展,現就生源地貸款校方的審批、回執錄入辦理手續等及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的準備、審核、統計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所審核、回執錄入。
1.請各年級憑借款學生(含新、老生、研究生)所持的“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審核其貸款合同,統計相關信息,以年級為單位填寫《國開行生源地貸款回執錄入備案表》(附件1),貸款受理證明統一交至學工部資助辦公室留存。并提示借款學生将《受理證明》下方虛線部分剪下帶走(該部分為學生第一次辦理助學貸款時第三方支付平台個人賬戶的初始密碼,有的學生初始密碼欄為空白,表示該生是續貸學生)。請特别注意回執校驗碼必須與貸款受理證明上的校驗碼(在2016年貸款受理證明上有注明)一緻,确保回執順利錄入。
2.請各年級依據名單(各年級國開行貸款學生名單已發至資助兼幹辦公自動化)要求借款學生登錄相應的貸款系統,核對本人的姓名、學号、院系和專業等相關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錯漏請及時更改、完善,否則學校無法完成回執錄入。
(二)農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請各年級憑借款學生(含新、老生、研究生)所持的“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審核其貸款合同,統計相關信息,以學院為單位填寫《農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機構生源地貸款回執錄入備案表》(附件2)。
2.請各年級指導貸款學生将回執單上的相關信息填寫完整,并認真審核,應避免因回執單填寫不慎造成銀行審核無法通過。
⑴“學生姓名,身份證号碼,高校全稱”等信息都是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好的,不需要填寫,隻要核對是否正确即可;如部分省市表格須填寫以上内容的,學院統一為學生填寫。
⑵“學生院系、班級”由學院填寫,如果是老生按照學生證上面注明的信息進行填寫;如果是新生按照錄取通知書上專業所在學院、班級進行如實填寫。如果學生入校後轉專業,轉入同學院的不同專業,可以在回執單中直接填寫原學院、新班級;如果學生轉入不同學院不同專業,就必須在此欄中填寫新的學院、班級,并且上述兩種情況的學生需提交該生變更學院或專業說明的函件,與回執單一同交資助辦,用于備案。
⑶“學生學号”由學院填寫,請如實填寫。如果暫時沒有填寫“無”或斜線劃掉。
⑷“正常畢業時間”是由學院填寫,是确定學生可享受财政貼息的重要法律條款,需要如實填寫,即入學年份加上學生學制等于畢業年份,隻要到**年*月即可,不需要到*日。
⑸“聯系人”填寫學校資助辦人員,方便咨詢相關賬戶信息,一律不能填學生名字。
⑹“聯系電話”填寫資助辦辦公電話0731-88823852。
請各年級将統計、彙總生源地國家信用貸款學生信息的附件1、附件2于9月7日16:00之前交劉世明處。
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統計對象及金額
1.本次統計對象:拟辦理校園地貸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以2016級新生為主,同時兼顧部分高年級學生。畢業班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本次貸款,不計入本次統計。
2.在生源地已辦理過國家信用助學貸款的同學不得再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已辦理中國銀行助學貸款的學生一律不予辦理新增貸款。請各年級在統計拟貸款學生名單時,仔細核對本院已經貸款學生名單,避免學生重複貸款,重複統計。
3.貸款包含學費和住宿費,本科生每人每年的貸款金額最高為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的貸款金額最高為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低于最高限額的,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标準總和确定;超過最高限額者,隻能貸最高限額。不欠費的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本次貸款,不計入本次統計。
特此通知,具體通知及附件見千年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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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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