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2016學年度本科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的通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6-09-06 浏覽量:次
各年級學工辦:
為做好2015-2016學年度本科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綜合素質測評依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湖大教字〔2015〕9号)進行,見附件。
2.各年級務必在綜合素質測評工作開始之前組織本科學生學習《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方案》(湖大教字〔2015〕9号),确保每一位參評的本科學生知曉文件精神。
3.凡我校在籍大二年級以上(含大二年級)本科生必須參加綜合素質測評,測評成績由德育、智育、綜合能力和體育成績組成,構成比例分評獎、評優兩種情況。各年級應按照對應構成比例,對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進行評定,測評結果按專業年級彙總存檔,在學生學年鑒定中記載并放入學生個人檔案。
4.各年級2015-2016學年度本科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須于2016年9月27日之前完成,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須在9月27日前在各專業年級内公示完畢,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特此通知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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