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十二五”期間開展工勤人員培訓工作的通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2-12-03 浏覽量:次
關于“十二五”期間開展工勤人員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校機關各部處、各直屬單位:
為促進工勤人員适應學校建設高水平大學的需要, 全面掌握工作崗位須具備的理論知識與業務技能,不斷提高綜合素質以及履職能力,學校将在“十二五”期間組織開展工勤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有關要求及培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工勤人員培訓按照“崗位技能培訓為主,學曆教育培訓為輔,學校統籌安排和單位自行組織相結合”的原則開展。
(二)學校主導安保服務崗位、實驗技術崗位的工勤人員培訓,并全面支持工勤人員學曆提升需求;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工勤崗位特點及工勤人員實際情況,組織靈活多樣的培訓學習,培訓的内容應包括履職教育、技能提升等方面。
(三)所有工勤崗位聘用人員在“十二五”期間均需參與學校或單位組織的培訓教育,培訓經曆将作為聘用必備的上崗條件。
(四)後勤、産業等工資自理單位應履行職工培訓的義務,參照本通知組織實施工勤人員培訓工作。
二、學校統籌的培訓計劃及實施
學校統籌實施的工勤人員培訓計劃有:安保服務和實驗技術崗位技能培訓、學曆教育培訓。
(一)安保服務和實驗技術崗位技能培訓
安保服務人員技能培訓由保衛處牽頭制定培訓方案及經費預算,實驗技術人員技能培訓由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牽頭制定培訓方案及經費預算;人力資源處負責培訓方案的審核、培訓經費安排、培訓計劃實施情況和培訓效果的檢查。
原則上50歲以下的安保服務人員和實驗技術工人,須參加一輪完整的在職培訓;50歲以上者可選擇适應的内容參加培訓。在下一輪崗位聘用工作中,崗位技能将作為聘用的重要考察條件。
安保服務技能培訓實施方案見附件,實驗技術人員技能培訓實施方案另行通知。
(二)學曆教育培訓
學校鼓勵工勤人員通過學曆教育進行系統的知識學習,提升綜合素質,适應社會的發展。針對青年工勤人員學曆偏低的現狀,學校要求35歲以下工勤人員通過非脫産方式接受大專及以上學曆教育培訓,主動應對未來崗位聘用對學曆層次的要求。各單位應指導和幫助工勤人員參加學曆教育,并正确處理學習和工作的關系。從2013年開始,凡完成大專及以上學業的工勤人員,學校可支付50%的學費,由本人持畢業證和學費繳納憑證到人力資源處辦理。
三、各單位自行組織的培訓
各單位均須根據本單位工勤人員現狀及崗位特點規劃相關培訓工作,學校将根據各單位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内容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具體辦法如下:
(一)各單位有系統性培訓需求和明确安排的,應在上一年度學校布置經費預算時向人力資源處提出培訓計劃,明确學習内容、學習期限、預期目标、培訓經費等事項,經審核确認列入學校年度預算。培訓結束後到人力資源處辦理培訓費審核支付手續。
(二)個别培訓或未預見的培訓,需要學校給予經費支持時,應在執行前向人力資源處申報,原則上不接受已發生的培訓費審批報銷。此類培訓經費限定标準為每人次不超過2000元,每單位全年總額不超過60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2003网站太阳集团安保服務人員“十二五”職中教育培訓方案
湖 南 大 學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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