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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關于安全用電确保消防安全的通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2-12-11  浏覽量:

關于安全用電确保消防安全的通知

各學院、校機關各部處,各直附屬單位:

進入冬季以來,各地以及高校校園火災事故發生率呈上升勢頭。從統計數字看,因違規使用電器所引發的火災數量排在首位。12月8日晚德智學生園區電起火,産生了嚴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造成了學校财産的損失,給廣大學生學習、生活帶來了不便;同時119、110等部門相繼出警,有關新聞在媒體被報道,造成了一定的社會負面影響。

教育部、公安部于聯合發布實施了《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其中第三章第十八條明文規定:學生宿舍、教室、禮堂以及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參照相關規定,300w以上電器即為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暖器、電飯鍋、微波爐、電熱壺、熱得快、電熨鬥、電熱毯等。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消防法》、《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上級部門關于“清剿火患”的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将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等違規情況進行查處。請各單位以“12·8”德智園區電起火為鑒,做好自我排查、自我整改,嚴格消防安全管理,規範用電,杜絕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的現象,确保消防安全。

特此通知。

2003网站太阳集团防火安全委員會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