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為有效結合内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自2011年起,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共同實施内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一批博士後研究人員赴港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現就該項目2013年度申報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兩年。2013年度拟選派50人,資助經費為每年15萬元人民币和15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内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為我校教學科研系列崗位聘用人員、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限計劃博士後和全職項目博士後)或已通過答辯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
(二)獲得博士學位(或通過校級博士學位答辯),身體健康。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曆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等;
2.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号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後備人才的重點培養對象。
三、申報遴選程序
(一)填寫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請登陸中國博士後網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項目。
(二)遞交申報材料
請各學院組織相關人員,按照“香江學者計劃”申報項目信息,以學院為單位向校博士後管理辦公室(辦公樓212室)遞交如下申報材料:
1.《“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附件2)及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2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申報材料須制成電子版,并刻制在1張光盤上,随紙介材料一同上報。
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号或榮譽稱号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
申報材料要簡明扼要,介紹性文字要準确、屬實、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香江學者計劃”單位人選推薦表》(附件3,每位申請人一份)、《“香江學者計劃”推薦人選彙總表》(附件4),需提交電子版。
(三)确定人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按照候選和入選人數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選人并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并最終确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通知“香江學者計劃”赴港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
四、派出手續
1.按國家博管辦規定辦理“香江學者計劃”項目博士後進站手續;
2.按教師公派出國(出境)程序辦理因公出國(出境)相關手續。
五、有關要求
1.申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3月15日,所有表格電子版請通過OA發至人力資源處李芬。
2.請申請者認真填寫申報材料,若存在虛報或僞造内容,一經查證,将取消申報人獲選資格。申報材料如涉密,請做好脫密處理。
聯系人:李芬 電 話:8882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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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3年“香江學者計劃”申請項目目錄
2.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
3.香江學者計劃單位人選推薦表
4.香江學者計劃推薦人選彙總表
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後流動站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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