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2014年博士生招生資格審核制綜合考核的通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3-12-27 浏覽量:次
各學院:
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博士生招生資格審核制的指導意見》(湖大研字[2012]35号)及《關于開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資格審核制試行工作的通知》,現将綜合考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學院博士生資格審核制工作小組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核意見,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後,資格審核合格的申請者直接參加綜合考核,時間拟定于2014年元月8至1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學院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資格審核不合格但符合博士生報名條件的申請者可參加2014年3月學校組織的博士生普通招考入學考試。
2、資格審核合格的申請者在綜合考核前須到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資格複審,提交申請材料原件,資格複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綜合考核,一經發現申請材料作僞,将取消資格。
3、綜合考核内容包括筆試和面試。面試考核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相關領域專家,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面試内容包括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學術潛力、英語水平等,面試過程應有詳細記錄。學院、學科應注重對考生外語能力、基礎理論,尤其是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潛質、學術興趣和學術能力傾向的考核。筆試内容包括英語、專業基礎和專業,由學院自定。
4、通過綜合考核的拟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2014年2月23至24日的報名現場确認。
5、通過綜合考核拟錄取的應屆碩士考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将檔案調到所報考學院,往屆碩士考生須在2014年3月31日前将檔案調到研究生院招生辦,未按規定辦理調轉手續或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錄取資格,通過綜合考核且檔案審查合格的考生,錄取為2014年秋季入學博士研究生,入學前必須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