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4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的通 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4-07-02 浏覽量:次
各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拔推薦工作安排,現将該項目第二批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項目選派辦法及申請條件見《2014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大綱》(http://www.csc.edu.cn/Chuguo/847553b747d44d5588923a28355d830a.shtml)。
我校本批選拔人數為19人。申請訪問學者的教師年齡不超過45歲(以2014年9月30日為準);申請博士後研究的教師申請時博士畢業3年以内,年齡不超過40歲。留學期限為3-12個月。2014年9月20日前須取得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正式邀請函及外語水平合格證明。
二、申報安排
1.請拟申請該項目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專任教師出國(境)研修審批表》(附件1,需學院簽字蓋章)及《依托教學、科研項目證明》(附件2,需學院及科研部門蓋章)。
2.學院填寫《2014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推薦人員彙總表》(附件3)、《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4)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附件5,每位申請人需要三份專家評審意見表,由學院成立三人專家組進行評審)。
以上材料請學院人事幹事彙總後統一于2014年8月26日前報送至人力資源處培養科,其中附件3和4的電子版需通過OA發送至楊湘清。
3.經學校選拔确定候選人後,另行通知網上申報事宜。
三、其他說明
1.申請人需符合《2014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職工出國(境)留學管理辦法》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職工出國(境)留學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規定的申請條件。5年内已獲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錄取資格但由于個人原因未在有效期内派出導緻資格作廢人員不得申請。來校後有出國留學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經曆的教師不得申請該項目。
2.曾經申請過國家公派出國項目但未獲批準的申請人需重新注冊,以新申請人的身份申請該項目。
3.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原則上隻限青年教師申報,專職科研人員如申請該項目,需自籌配套經費及留學基金委收取的服務費,在申請前須征得團隊負責人同意。
4.申請該項目須依托教學研究、科學研究項目,申請人需有在研的省部級及以上項目(含參與)。
5.該項目重點審查申請人研修計劃。申請人研修計劃應詳盡、切實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國從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國内外研究現狀與差距、選擇外方院校及導師的原因、所具備的前期研究基礎、拟采用的研究方法與手段、科研工作的時間與安排、預期階段性目标及成果、歸國的後續工作安排。研修計劃需經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作為國家留學基金委及我校對被選派人員回國後效益評估的依據。
6.該項目獲批後留學資格有效期為一年,逾期未能派出者,其個人留學資格自動取消,5年内不允許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受理延期、改派國别和留學單位的申請,且留學資格取消人員兩年内不得再次申報該項目。對因個人原因導緻資格作廢者給學校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負責。
聯系人:楊湘清 鄒薇 電話:88822785
附件:
1.2003网站太阳集团專任教師出國(境)研修審批表
2.依托教學、科研項目證明
3.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推薦人員彙總表
4.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
5.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
人力資源處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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