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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關于申報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的通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4-09-12  浏覽量:

2003网站太阳集团人力資源處

關于申報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有關文件精神,現将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申請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學科

選派學科不限,重點支持醫藥化工、醫療技術、生物技術、環境保護以及信息和通信技術專業學科。

二、選派規模

25人/年。

三、選派類别及留學、資助期限

訪問學者或博士後;留學/資助期限為12個月。

訪問學者身份不得延期;博士後可申請延期6個月,總長不超過18個月。

四、資助内容

留學期間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獎學金生活費。訪問學者獎學金資助标準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後獎學金資助标準為3500瑞士法郎/人/月。

其他資助包括:健康保險;一次性300瑞士法郎安家費;公共交通年票;校友活動。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

五、申報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201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中規定的基本申請條件。

2.申請人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0月31日以後出生);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獲得瑞方導師邀請信;重點資助青年學者、研究人員及年輕醫生。

3.語言要求:申請人與導師協商,語言水平獲得導師認可即可,須在邀請信中注明。

六、申請時間及材料要求

1.請申請人經所在學院同意後,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6日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及提交電子材料,并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書面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提交至人力資源處培養科(校辦公樓208辦公室),材料要求見《關于準備2015/2016學年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申請材料的說明》

2.《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推薦人員彙總表》及《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的紙質稿(“單位推薦意見”由申請人所在學院填寫,須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交至人力資源處培養科(校辦公樓208辦公室),電子版請各學院人事幹事按“學院名+申請人姓名”标題格式統一發送至此郵件地址受spam bots保護,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來查閱。。

3.凡未按要求準備申請材料以及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

人力資源處培養科:楊湘清 鄒薇 88822785

留學基金委歐洲事務部:張逸菲 010-66093568

附件:

1. 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簡章

2.2015-2016年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填報及提交對外聯系材料說明

3.2015-2016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推薦人員彙總表

4.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

人力資源處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