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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公示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5-05-06  浏覽量:

《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已于5月5日學院黨政例會和院學術委員會通過,現予以公示。

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為做好我院2016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推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蔣健晖

副組長:王玉枝、曠亞非、江國防、陳義紅、安德烈

組員:蔡青雲、晁自勝、陳金華、鄧劍如、胡家文、汪秋安、吳海龍、向建南、餘剛、王雙印、梁志武、劉娅莉、陳淑雲、蔡熾、陳曉晖、劉卓

簽字領導:曠亞非

二、推免條件

所有申請推免的學生都必須滿足學校的基本推薦條件:

(一)愛國愛校,遵紀守法,有社會責任感,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二)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處分記錄,無考試(考查)違規記錄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違規行為;

(三)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修完并通過前三年(五年制為四年)所屬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選修課程除外)。由學校(學院)根據正式協議派出的對外交流學習的學生在外校學習期間應修完規定課程或學分,且平均學分績點須達到3.0及以上(對應滿分績點4.0)。

三、基本推薦要求

(一)課程、成績要求:納入推薦的課程範圍為核心課程(包含學門核心、學類核心、專業核心課程),課程成績按初修成績進行加權平均計算;

(二)由學校(學院)根據正式協議派出的對外交流學習的學生交流期間所修課程不納入推薦的課程範圍;

(三)對學科競賽成績優異、确有學術專長,符合學校基本推薦條件,且成績排名進入專業前50%的學生,學院制定如下特别規則:

(1)學科競賽

序号

競賽名稱

競賽等級及排序

規則

備注

1

全國大學生化工設計競賽

特等獎,排序第一

不受成績排名影響,可直接獲得推免生資格

2

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邀請賽

一等獎,排序第一

3

全國“挑戰杯”等其它國家級及以上級别專業學科競賽

特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一等獎),排序第一

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認定

4

全國大學生化工設計競賽

特等獎,排序第二;一等獎,排序第一;

綜合排名在原排名基礎上最多可前移6個名次

5

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邀請賽

二等獎,排序第一

6

全國“挑戰杯”等其它國家級及以上級别專業學科競賽

特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一等獎),排序第二;一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二等獎),排序第一;

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認定

7

湖南省化學實驗競賽等省級專業學科競賽

特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一等獎),排序第一

8

全國大學生化工設計競賽

特等獎,排序第三,一等獎排序第二;二等獎排序第一

綜合排名在原排名基礎上最多可前移3個名次

9

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邀請賽

三等獎,排序第一

10

全國“挑戰杯”等其它國家級及以上級别專業學科競賽

特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一等獎),排序第三;一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二等獎),排序第二;二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三等獎),排序第一

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認定

11

湖南省化學實驗競賽等省級專業學科競賽

特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一等獎),排序第二;一等獎(不設特等獎者則為二等獎),排序第一

(2)學術專長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公開發表SCI論文或獲得授權發明專利,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核認定,可以獲得綜合排名提升3-6個名次等獎勵。

通過學科競賽與特殊學術專長獲得推免資格者,其在推免生當中的綜合成績名次仍按照原始綜合成績進行排序。

四、推薦名額分配制度

學院根據學校分配的推免指标,按照如下方式分配推薦名額:

1.化學(本碩)班按照符合基本推薦條件的學生人數全額分配推薦名額。

2.化學(基地)班按照班級人數的50%分配推薦名額。

3.剩餘名額按照學生人數比例平均分配到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專業。

4.化學(本碩)班、化學(基地)班推薦名額實行合并分配。

5.專業分配名額未完成的,由學院統一調劑。

五、成績排序

成績采取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其中化學(本碩)班、化學(基地)班合并進行成績排序,化學班、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以及應用化學專業分别進行排序。

六、推薦工作基本程序

申請複議學生如對學院複議結果不服,可向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申訴。

七、附則

本工作細則經學院黨政例會和院學術委員會通過後發布,适用于2016屆本科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