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6級轉專業實施細則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7-03-02 浏覽量:次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為做好2016級學生轉專業工作,2003网站太阳集团特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學院2016級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
組 長:蔣健晖
副組長:王雙印、陳義紅
組 員:李永軍、劉娅莉、盧彥兵、陳淑雲、蔡熾、陳曉晖
二、轉專業
(一)根據學校文件精神,我院2016級學生可在大一時申請跨專業類轉專業,大二時申請學院内轉專業。
(二)各專業接受轉入的學生人數不超過2016級各專業計劃招生人數的110%與轉專業啟動時在籍人數的差值。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1.屬于提前批招生(以當年招生計劃為準,下同)的學生;
2.從外校轉入我校的學生;
3.在校期間已轉過專業的學生;
4.相關文件規定不可轉專業的學生。
(四)各專業接受轉入學生的學業背景基本要求:申請轉入者為招生當年的理科類考生。
(五)接受轉專業學生方案
1.申請轉入學生數在專業招生計劃以内,且申請轉入學生符合我院公布的轉入專業基本要求,學院原則上予以接受。
2.申請轉入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學院按照必修課程初試加權平均成績排序,優先錄取所有應修課程全部通過者(含補考通過者)。
3.經學院錄取的轉專業名單将在學院網站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六)對于獲得轉專業資格的同學出現如下情況者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1.獲準轉專業當學期獲得學分數少于15學分的;
2.逾期未到新專業所在學院報到的;
3.在報到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的;
4.經查實學生申請轉專業資料不實的。
三、專業分流
大二下學期,化學、應用化學專業的學生在覆蓋的化學和應用化學專業内自主選擇專業學習,一經選擇确定後不得更改。
(一)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隻能選擇化學專業進行學習;
(二)外院轉入和有年級異動的學生,不再參加專業分流。
四.轉專業與專業分流工作其它原則與精神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學校、學院有關規則與程序;
(二)每個學生隻能申請一個轉入專業;
(三)對于轉入我院的學生,學院會根據具體情況,與學生商量确認後合理編排班級,并指導學生修課,以便學生更快地融入專業課程的學習。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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