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為做好我院2019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推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蔣健晖
副組長:王玉枝、李永軍、聶舟、尹雙鳳、陳義紅
組員:趙敬哲、汪秋安、梁志武、趙萬祥、盧彥兵、劉娅莉、陳淑雲、蔡熾、劉卓
簽字領導:李永軍
二、推免條件
所有申請推免的學生都必須滿足學校和學院的基本推薦條件:
(一)學校的基本推薦條件:
1. 愛國愛校,遵紀守法,有社會責任感,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 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處分記錄,無考試(考查)違規記錄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違規行為;
3. 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成績優秀,修完并通過前三年(五年制為四年)所屬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選修課程除外),具體課程清單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各專業2019屆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應修課程清單》。由學校(學院)根據正式協議派出的對外交流學習的學生在外校學習期間應修完修課計劃規定課程或學分,且平均學分績點須達到3.0及以上(對應滿分績點4.0)。
(二)學院的基本推薦條件:
1. 學業成績排名在前50%的學生(包含50%)。
2. 獲得如下成果的學生,學業成績排名不限:
(1)獲得省教育廳納入統計範圍的全國競賽最高獎;
(2)獲得由學院認定的各部委、教指委、行業協會等社會機構組織的有較大影響的全國競賽或國際競賽最高獎;
(3)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SCI二區及以上論文,且通訊作者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的老師。
三、基本推薦辦法
推免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學業成績+科研能力綜合考評成績。綜合成績限100分,成績經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2位。
(一)學業成績要求及計算:
1. 納入推薦的學業成績課程範圍為核心課程(包含學門核心、學類核心、專業核心課程),具體課程清單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各專業2019屆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核心課程清單》。課程成績按初修成績(不含補考成績)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經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後2位。
2. 由學校(學院)根據正式協議派出的對外交流學習的學生交流期間所修課程不納入推薦的課程範圍;學生對外交流期間須按照修課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或學分,因特殊客觀原因無法按照修課計劃修課的,須提前向學院申請修改修課計劃,經學院審核通過後備案。未經備案的修課計劃學院不予認可。
(二)科研能力綜合考評成績評定辦法:
該部分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分别為科研成果成績與科研發展訓練成績。 
1. 科研成果成績評定辦法
所評定的科研成果為學科競賽獎項、論文和專利。
科研成果的成績可累計,但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超過10分的按10分計算。
(1) 國家級學科競賽
(i) 獎項類型:
A類:A-1特等獎(包含屬于特等獎的金、銀、銅獎),A-2一等獎,A-3二等獎,A-4三等獎;
B類:B-1一等獎,B-2二等獎,B-3三等獎;
C類:C-1金獎,C-2銀獎,C-3銅獎。
(ii) 納入計算的學科競賽:
全國大學生化工設計競賽;
全國大學生化工安全設計競賽;
全國大學生化學實驗邀請賽;
全國大學生化工實驗大賽;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
其它國家級及以上級别專業學科競賽是否納入計算,由學院進行認定。
(iii) 評定方法:
a. 獲得學科競賽最高獎A-1,B-1或C-1的所有獲獎成員,分别計10分:
b. 獲得A-2,B-2或C-2學科競賽獎項、排序第一的成員,計4分;
c. 獲得A-2,B-2或C-2學科競賽獎項、排序非第一的成員,或獲得A-3,B-3或C-3學科競賽獎項、排序第一的成員,計2分;
d. 獲得A,B,C等獎項,但未在a、b、c類之内的成員,以及獲得A-4學科競賽獎項的成員,計1分。
(2) 省級學科競賽
(i) 獎項類型:
D類:D-1特等獎(包含屬于特等獎的金、銀、銅獎),D-2一等獎,D-3二等獎,D-4三等獎;
E類:E-1一等獎,E-2二等獎,E-3三等獎;
F類:F-1金獎,F-2銀獎,F-3銅獎;
(ii) 納入計算的學科競賽:
湖南省大學生化學實驗技能與創新設計競賽
湖南省化工安全設計競賽
國家級學科競賽的賽區賽或省内選拔賽,按照省級學科競賽進行認定。其它省級專業學科競賽是否納入計算,由學院進行認定。
(iii) 評定方法:
a. 獲得學科競賽最高獎D-1,E-1或F-1,排序第一的成員,計2分:
b. 獲得D-1,E-1或F-1學科競賽獎項、排序非第一的成員,或D-2,E-2或F-2學科競賽獎項、排序第一的成員,計1.5分;
c. 獲得D-2,E-2或F-2學科競賽獎項、排序非第一的成員,或獲得D-3,E-3或F-3學科競賽獎項、排序第一的成員,計1分;
d. 獲得D,E或F等獎項,但未在a、b、c類之内的成員,以及獲得D-4學科競賽獎項的成員,計0.5分。
(3) 論文及專利
(i) 申請論文及專利成績須符合如下條件:
a. 第一完成單位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或第一完成單位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生物傳感與計量學國家重點實驗室且第二完成單位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
b. 論文: 申請學生為論文第一作者,且通訊作者須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的老師;
c. 專利:申請學生必須為第一完成人或指導教師為第一完成人、申請學生為第二完成人,且指導老師須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的老師;
d. 論文及專利須為化學、化工學科相關領域成果;
e. 論文正式出版或已接收,專利已授權;
f. 需指導老師提供材料(或推薦信)詳細闡述該學生在論文或專利成果完成過程中的作用。
(ii) 論文成績評定辦法:
a. 發表影響因子大于10的SCI論文1篇,計10分;
b. 發表SCI一區論文1篇,計6分;
c. 發表SCI二區論文1篇,計4分;
d. 發表SCI三區論文1篇,計2分。
(iii) 專利成績評定辦法:
獲得發明專利授權一項,計4分。
2.科研發展訓練成績評定辦法:
科研發展訓練由學生自己申報,學院審核後進行公示。
參加SIT計劃、學院大學生科研能力提升計劃(即“青苗計劃”)、學科競賽培訓以及學校或學院組織的其他科研項目,每參加1項計0.1分;同一科研内容申報多項計劃的,按1項計算。
按照科研項目進度要求提交中期檢查、結題報告等材料,且原始數據記錄詳實,過程工作量飽滿;學科競賽培訓請假次數不超過1次。每符合1項計0.1分;
積極參加學科競賽或其它科研交流活動,每參加1項計0.1分;
作為主要完成者獲得校級及以上專業學科競賽或科研獎勵以及其它科研成果(已獲科研成果成績的國家級、省級成果獎勵的同學不再重複計算,競賽分總決賽和分賽的,按照最高競賽成績計1項),每增加1項成果計0.1分;
(三)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号)文件精神,在校期間服兵役的退役大學生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四、成績排序
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專業分别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學業成績、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直至分出名次。
五、推薦名額分配制度
學院的推免名額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政策和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分配。
各專業分配的推免名額(不含專項指标)未完成的,由學院統一調劑。
六、推薦工作基本程序
1. 學院分配推薦名額;
2. 學生自願報名;
3. 學院審核報名學生資格;
4. 學院按分配名額基數确定推薦預選名單;
5. 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并公示3天;
6. 推薦預選名單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在學院預選名單公示期間,學生若有異議:
學生可以向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複議申請;
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複議材料,并詳細記錄複議過程及結論;
學院告知複議申請人複議結論。
申請複議學生如對學院複議結果不服,可以向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申訴。
七、其他注意事項
1.獲得推薦資格學生須按照國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進行網上志願填報,及時接收并确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未履行該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推薦資格。
2.已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如放棄推薦資格,學校按學生違約流程處理(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資格者除外)。
3.已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将呈報教育部取消其推薦資格:
(1)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
(2)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
八、附則
本工作細則經學院行政辦公會通過後發布,适用于2019年本科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