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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我校2016--2017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6-09-27  浏覽量:

根據财政部、教育部教助中心([2016]82号)等相關文件精神,現将2016-2017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全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在庫本科學生(以2016年9月新确定在庫學生為準)。

指标分配名額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6-2017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學院指标分配表》。

二、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

1.本年度國家助學金分為3檔: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2.國家助學金評定檔次原則上對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困難程度等級。根據本年度資金預算情況,在學校下達的指标範圍内,個别一般困難學生可參照困難學生等級發放助學金,請各年級結合下發指标和在庫學生實際困難程度及已獲資助情況(含已公示)進行綜合評定,并符合其他相關規定。

3.為補充國撥助學金的不足,學校撥付專項資金作為學校助學金以保證全部在庫貧困生均能享受助學金,即國家助學金人數+學校助學金人數=在庫學生總人數。(評選要求見下)

三、校内助學金評選要求(由14級充實)

1.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00%獲得助學金,凡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在庫學生均可獲得學校助學金,發放對象為一般困難學生,标準為2000元/人。

2.所有申請學校助學金的學生須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2016-2017學年度學校助學金申請審批登記表》,學院統一填報《學院2016-2017學年度學校助學金推薦人選情況一覽表》(附件5)。

四、工作要求

1.此項工作事關學生切身利益,請各年級務必高度重視,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指導監督,輔導員應嚴格按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國家助學金評定管理辦法》(湖大校辦發[2007]27号)規定的程序和相關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的評定工作,确保讓每一名學生滿意

2.各年級要嚴格遵循學生申請→班級、年級民主評議推薦→學院評審→學院公示(三個工作日)→學校評定。各年級須通過公告欄、網絡等多種方式将通知信息向全體學生公布,确保宣傳和動員工作到位,讓學生人人知曉

3.各年級在助學金等級評定過程中,須保證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學生獲得國家助學金,且獲助等級為一等或二等,特殊情況須書面說明;不得出現以下跨越兩個等級申報的情況:特困學生獲評三等助學金或一般困難學生獲評一等助學金。

4.不得出現将獲助同學助學金款項私下分配的情況。如有出現類似情況,學生可向校紀委、學院舉報相關情況,一經查實,學校将嚴肅追究相關學院及相關老師、學生責任。

五、材料提交

1.請各年級認真、細緻核實并填寫學生姓名學号、銀行卡号等相關信息,确保助學金款項順利打入學生學費繳費卡。

2.提交時間:10月7日(周五)下午17:00前。

3.提交材料内容:附件2至附件5,其中附件2中“學校審核意見”一欄由學院代為填寫,但不簽名、不蓋章。

4. 各年級将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申請審批登記表(附件2和附件4)按照彙總表(附件3和附件5)的順序排序後予以報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紙質檔和電子檔。以年級為單位交至劉世明處。

具體通知及附件見千年弦歌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16年9月27日